团团“牵手”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障UP!UP!
少年强则国强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
近日,团区委和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构建龙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团区委将和区人民检察院实现对接,探索组建专门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青少年党政联席会议机制等平台或者机制,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并接受同级“预青”专项组指导,逐步实现实体化注册、专业化运作。
区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机构将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推进未成年人司法改革,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团区委探索培育扶持青少年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协助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法庭教育、社会观护、后续跟踪、被害人救助等工作。
一直以来,团区委非常重视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会同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签订《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入职查询的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深圳市龙华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规定》等机制文件,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此外,团区委通过品牌项目“青春家园”,借助司法社工、禁毒社工等专业力量,项目化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接下来,团区委将积极联动配合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维护保障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团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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